申請人中國市政工程東北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申請公示催告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3日立案后,依法于2020年4月20日發出公告,催促利害關系人在60日內申報權利。現公示催告期間已滿,無人向本院提出申報
中國市政工程東北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申請公示催告民事判決書
案號:(2020)吉0104民催1號
判決日期:2020-09-25
法院: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宣告申請人中國市政工程東北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持有的出票日期貳零壹陸年捌月壹拾伍日,出票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建設街支行,收款人武平縣天恒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票據號為105000442×××,賬號為220×××,出票金額為20000.00元的中國建設銀行銀行匯票無效;
二、自本判決公告之日起,申請人中國市政工程東北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有權向支付人請求支付。
申請費100.00元、公告費900.00元,由申請人中國市政工程東北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負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合議庭
審判長??趙晶華
人民陪審員??王玉春
人民陪審員??李國富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書記員??張哲
判決日期
2020-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