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審理申請人安徽省經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肥東分公司與被申請人中核西北建設集團安徽工程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申請人安徽省經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肥東分公司于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五日向本院提出財產保全的申請,要求凍結被申請人中核西北建設集團安徽工程有限公司銀行存款430000元或保全被申請人同等價值的其他財產,并已提供了擔保
安徽省經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肥東分公司與中核西北建設集團安徽工程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皖0122民初7815號
判決日期:2019-12-22
法院:安徽省肥東縣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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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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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一、凍結被申請人中核西北建設集團安徽工程有限公司銀行存款430000元或保全被申請人同等價值的其他財產;
二、查封擔保人李明銳所有的為申請人安徽省經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肥東分公司申請保全提供擔保的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區龍門嶺路以東雙景佳苑14幢1004室【房產號:皖(2017)合不動產權第0182899號】。查封期限為三年。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魯青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五日
書記員丁波
判決日期
2019-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