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核西北建設集團安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核西北安徽公司)與被告安徽東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基公司)破產債權確認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2月13日立案后依法適用普通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中核西北安徽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湯震、肖兆紅,被告東基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秦春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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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西北建設集團安徽工程有限公司(原核工業西北安徽工程建設有限公司)與安徽東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原安徽寶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破產債權確認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