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瀘州市圣銳建材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向本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依法查封、凍結被申請人重慶老虎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價值80000元的財產,申請人已向本院提供擔保
瀘州市圣銳建材有限公司、重慶老虎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其他其他裁定書
案號:(2021)川0504財保370號
判決日期:2021-03-23
法院: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查封、凍結、扣押被申請人重慶老虎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價值80000元的財產;
案件申請費820元,由申請人瀘州市圣銳建材有限公司負擔。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合議庭
審判員吳霞
二〇二一年三月九日
書記員吳俊
判決日期
2021-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