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二区不卡-一区二区不卡在线观看-一区二区不卡免费视频-一区二区不卡视频-国产欧美成人xxx视频-国产欧美成人免费观看视频

首頁 / 查企業 / 中惠科銀河北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中惠科銀河北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濟南市商河恒泰供熱有限公司追償權糾紛民事二審民事判決書
中惠科銀河北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濟南市商河恒泰供熱有限公司追償權糾紛民事二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9)魯01民終9869號         判決日期:2021-10-12         法院: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科銀科技公司上訴請求:1.依法撤銷一審判決第一、二項,改判駁回濟泰供熱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2.一、二審訴訟費用由濟泰供熱公司承擔。事實及理由:1.一審認定的法律關系錯誤,雙方的法律關系不屬于追償關系,不應按照追償權糾紛審理。一審法院確定的案由為追償權糾紛,追償權糾紛通常包含兩種情況,一是擔保責任追償權糾紛;二是合伙債務追償權糾紛。本案不屬于上述兩種糾紛。科銀科技公司與濟泰供熱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簽訂《商河縣集中供熱管理服務中心燃煤鍋爐廢氣治理再提高項目運營合同書》,雙方依據該合同履行各自的權利義務,發生糾紛應按照合同糾紛進行審理,如違約,應承擔由此產生的違約責任。運營合同中1.3、3.2約定了科銀科技公司的運營管理事項和主要責任,主要是為環保設備提供運營服務,包括催化劑的運輸,因科銀科技公司設備及運營問題造成濟泰供熱公司發生環保罰款的,科銀科技公司需承擔由此造成的環保處罰。事實上合同履行期間,濟泰供熱公司未被環保處罰,科銀科技公司提供了運營服務且沒有違約行為,濟泰供熱公司未按照運營合同1.3.6的約定按時支付運營費用,存在違約行為,上述事實在(2019)魯01民終311號案件中能夠證明。科銀科技公司安排車輛和人員運送了催化劑及廢料,履行了合同義務,不應承擔合同的違約責任。現濟泰供熱公司與第三人另行簽訂了《罐車租賃協議》《租賃費代付協議》,在科銀科技公司不知情也沒有違反運營合同約定的情況下,要求科銀科技公司支付其與第三人簽訂合同而支付的費用,科銀科技公司不應承擔該費用。2.依據運營合同,濟泰供熱公司不應干涉科銀科技公司的運營事項,其擅自干涉,與第三人之間的合同費用應由其自行承擔。依據雙方簽訂的運營合同,合同1.3明確約定了科銀科技公司運營和維護的事項,負責爐后脫硫、脫硝、除塵設備的運行管理,包括所用藥劑、人員工資、脫硫、脫硝催化劑運輸及廢棄物回收,濟泰供熱公司負責水電消耗及灰渣外運,合同2.1.2約定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不得干預本項目正常的運營和維護,合同3.4.1濟泰供熱公司書面授權的代表有權進入本項目以監督乙方運營和維護,但不得干涉、延誤或干擾乙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合同3.4.2濟泰供熱公司不得干預乙方依本合同進行的正常建設、運營和維護。據上述約定科銀科技公司負責催化劑運輸及廢棄物回收,濟泰供熱公司予以配合,不得插手干預科銀科技公司的運營管理。濟泰供熱公司在未與科銀科技公司溝通協商的情況下,擅自與山東順德煤炭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順德公司)簽訂《罐車租賃協議》租賃罐車及司機用于催化劑及催化劑廢棄物運輸,并另行與孟振振簽訂《租賃費代付協議》,孟振振為科銀科技公司租賃場地存放催化劑廢棄物的出租人。濟泰供熱公司自行簽訂的合同,存在干涉科銀科技公司運營和維護的情況,合同費用應由其自行承擔。3.濟泰供熱公司與順德公司簽訂的《罐車租賃協議》,合同簽訂時的公司名稱與工商登記的公司名稱不符,存在造假的可能。2017年12月10日,濟泰供熱公司與順德公司簽訂《罐車租賃協議》,合同簽訂時濟泰供熱公司的名稱為濟南市商河恒泰供熱有限公司,公司印章同樣為該名稱,(2019)魯01民終311號民事判決書中提到“另查明,原商河縣集中供熱管理服務中心于2017年11月14日變更登記為濟南熱力集團商河供熱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變更登記為濟南市商河恒泰供熱有限公司”。合同簽訂時,公司名稱與工商登記的名稱不符,存在雙方造假的可能性,無法保證合同簽訂時間及內容的真實性。一審中,濟泰供熱公司也未提供履行合同的相關證據,僅依據合同和轉賬憑證,無法判斷該合同的真實履行情況。4.科銀科技公司按照運營合同的約定提供了運營服務,濟泰供熱公司主張科銀科技公司運力不足沒有事實依據。濟泰供熱公司與科銀科技公司簽訂的運營合同,科銀科技公司已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了合同義務。因濟泰供熱公司違反運營合同的約定,未足額支付合同的運營費用,科銀科技公司已起訴,現判決已生效,詳見(2018)魯0126民初2193號民事判決書、(2019)魯01民終311號民事判決書。上述判決書證明科銀科技公司已按照運營合同的約定提供了運營服務,不存在濟泰供熱公司所說的運力不足的問題。濟泰供熱公司主張科銀科技公司運力不足、未配備催化劑運輸所需的車輛及人員,應提供證據予以證明,濟泰供熱公司未提供證據證明,其主張不能成立。在運營合同履行期間,科銀科技公司與賈坤謙簽訂了《貨物配送運輸合同》,租賃了專用罐車和駕駛員負責運輸貨物,科銀科技公司已向第三方租賃了罐車和駕駛員運送,無需濟泰供熱公司再另行租賃罐車,濟泰供熱公司另行租賃罐車的費用應由其自行承擔。科銀科技公司與孟斌簽訂了叉車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CRT2017-00707),租賃叉車為本次運營提供服務。科銀科技公司與孟振振簽訂《商河項目勞務承包協議》及補充協議(CTR2017-00778),將物料運輸整體承包給孟振振,包括物料的裝卸、場地租賃及短途運輸。科銀科技公司為本次運營配備了人員和車輛,按照合同約定提供了運營服務。濟泰供熱公司主張的運力不足的事實不能成立,濟泰供熱公司租賃相關車輛和人員的費用應由其自行承擔。5.濟泰供熱公司與孟振振簽訂的代付協議,與科銀科技公司無關,科銀科技公司不應支付該費用。科銀科技公司與孟振振簽訂了《商河項目勞務承包協議》及補充協議,約定將物料運輸整體承包給孟振振,孟振振必須在物料充足的情況下及時完成裝卸工作,必須及時排灰,保證物料能夠輸入通道,并約定了場地租賃費用、短途運輸費用,科銀科技公司已經履行了相關協議。一審結束后,經庭后核實,因孟振振暴力扣留科銀科技公司派去運輸物料的車輛,導致剩余物料無法運出,滯留在孟振振處,且有報警記錄予以證明。孟振振并未向科銀科技公司主張供暖季結束后的租賃費用,濟泰供熱公司與孟振振簽訂的《租賃費代付協議》,是其自行簽訂的協議,科銀科技公司并不知情,場地租賃費用不應向科銀科技公司主張。一審判決中提到基于全縣供熱的緊迫性,濟泰供熱公司代科銀科技公司繳納廢料場地租賃費的義務符合客觀實際,與事實不符,濟泰供熱公司主張的場地租賃費為供暖季結束后三個月場地租賃費,不存在全縣供熱緊迫性的情況。退一步講,濟泰供熱公司的訴求金額極大的超出了實際費用的產生。6.濟泰供熱公司提供的證據四為(2019)魯0126民初1237號民事判決書已提起上訴,并未生效,因而該證據不應予以采信。濟泰供熱公司在該證據的證明內容中稱科銀科技公司運營及添加催化劑的過程必然產生催化劑及廢棄物的運輸及存放費用,該費用應由科銀科技公司承擔。而事實上催化劑及廢棄物的運輸人員費用、車輛費用及存放的場地費用,科銀科技公司已向賈坤謙、孟斌、孟振振租賃并支付了,科銀科技公司無需再另外支付費用。7.無證據證明濟泰供熱公司與第三人及孟振振的合同已經履行了其訴稱的運送環保廢料。退一萬步,一審中濟泰供熱公司也未提供合同履行的相關證據,僅依據合同和轉賬憑證,不能證明其與第三人及孟振振的合同已經履行。8.濟泰供熱公司主張的逾期利息沒有事實及法律依據。科銀科技公司與濟泰供熱公司簽訂的《運營合同》未約定按照年利率6%支付逾期利息,雙方簽訂的并不是借款合同,不應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9條的規定。一審法院判決按6%的年利率支付逾期利息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9.一審法院采信證據嚴重錯誤,濟泰供熱公司提供的證據根本不符合證據的客觀性、關聯性、合法性,相關證據要不沒有證明力,要不證明力極低,證據與案件事實沒有關聯性,證據之間不存在連接。 濟泰供熱公司辯稱,1.依據本案雙方簽訂的《運營合同》的明確約定,涉案藥劑及廢棄物運輸使用的罐車及存放場地租賃均應由科銀科技公司負責并承擔費用。在科銀科技公司未能提供罐車及存放場地的前提下,基于全縣居民生活供暖的緊迫性,濟泰供熱公司迫于無奈租賃罐車及場地并墊付了費用,取得了要求科銀科技公司返還的法律依據,理應就墊付費用向科銀科技公司追償。2.科銀科技公司應就其完全履行了合同義務承擔舉證責任。本案中,科銀科技公司未能依照《運營合同》約定提供藥劑及廢棄物運輸使用的罐車,其提交的與案外人賈坤謙的《運輸合同》明顯系偽造,合同的簽訂、合同內容、付款主體、付款時間均自相矛盾,賈坤謙及科銀科技公司所稱的車輛均未在項目現場出現,科銀科技公司提交的證據均不能證明其履行了合同義務。科銀科技公司自稱履行了合同義務,則濟泰供熱公司完全沒有必要租賃車輛及場地,也沒有必要為其墊付費用,故其明顯系虛假陳述。科銀科技公司在上訴狀中提及的(2018)魯0126民初2193號及(2019)魯01民終311號案件,因未體現本案所涉的罐車及場地租賃事宜,涉案雙方未就本案所涉車輛及場地租賃事宜進行陳述,一審法院也未對該事項進行事實及證據的審查和認定,故本案所涉事實與上述判決沒有關聯性。3.在科銀科技公司不能提供足夠運輸車輛的前提下,濟泰供熱公司在租賃案外人順德公司車輛時,已經明確告知了科銀科技公司,科銀科技公司在一審庭審中也予以認可。濟泰供熱公司提交的與順德公司簽訂的《罐車租賃協議》、轉賬支付憑證及發票,順德公司員工也出庭作證,均證實濟泰供熱公司實際履行了租賃協議并墊付了租賃費用。濟泰供熱公司與順德公司簽訂的《罐車租賃協議》系順德公司于2017年12月10日擬定后蓋章送至濟泰供熱公司處,濟泰供熱公司在2017年12月11日公司名稱變更后加蓋的印章,因落款時間已經打印在協議上,故濟泰供熱公司未對落款時間進行修改,不存在偽造的可能。4.供暖過程中脫硫、脫硝所用藥劑燃燒產生的廢棄物一直在案外人孟振振處存放,因長期欠付租賃費用,孟振振已向商河縣法院起訴,一審判決科銀科技公司方敗訴。采暖季結束后,孟振振聯系不到科銀科技公司后找到濟泰供熱公司,要求濟泰供熱公司墊付2018年3月至6月份的場地租賃費用,否則不予提供存放場地,濟泰供熱公司無奈與其簽訂《租賃費代付協議》,墊付了租賃費用。5.濟泰供熱公司在一審中提交的(2019)魯0126民初1237號判決所涉內容與本案存在關聯性。因科銀科技公司未按照雙方簽訂的運營合同的約定購買脫硫脫硝所需藥劑,基于供暖的急迫性,濟泰供熱公司墊付款項購買了1260噸藥劑供采暖使用,后期必然產生藥劑、廢棄物的運輸及存放費用,在科銀科技公司拒不提供車輛及場地的情況下,濟泰供熱公司墊付了上述費用。6.科銀科技公司至今仍未支付濟泰供熱公司的墊付費用,濟泰供熱公司必然產生資金占用期間的利息損失,故一審判決科銀科技公司支付利息于法有據。綜上,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濟泰供熱公司要求科銀科技公司支付墊付款項及利息于法有據,請求依法駁回科銀科技公司的上訴請求。 濟泰供熱公司向一審法院提出訴訟請求:1.判令科銀科技公司支付罐車租賃費用945000元、倉庫租賃費27000元;2.判令科銀科技公司支付上述款項的逾期利息(以972000元為基數,自2017年12月10日起至實際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計算);3.涉訴費用由科銀科技公司承擔。 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濟泰供熱公司與科銀科技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簽訂《商河縣集中供熱管理服務中心燃煤鍋爐廢氣治理再提高項目運營合同書》(以下簡稱“《運營合同書》”)一份,該合同與本案有關的內容如下:1.3、本合同約定的運營服務期限為6年,暫定為2017年11月15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止,并且每2年根據市場情況雙方對運營服務單價進行協商確定,確保運營價格不超過145萬元/年。科銀科技公司負責爐后脫硫、脫硝、除塵設備的運行管理,包括所用藥劑、人員工資、脫硫、脫硝催化劑運輸及廢棄物回收,濟泰供熱公司負責水電消耗及灰(第一級除塵)渣外運。2.2.b、按照雙方協商的原則,科銀科技公司負責現場材料、設備、維護工器具、藥劑的運輸和保存工作。3.2.3應使本項目廠區保持在良好、干凈、整齊及清潔的狀況,廢料倉中的廢料由科銀科技公司及時運離現場。另查明,原商河縣集中供熱管理服務中心于2017年11月14日變更登記為濟南熱力集團商河供熱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變更登記為濟南市商河恒泰供熱有限公司。 一審法院認為,濟泰供熱公司與科銀科技公司雙方于2017年10月30日簽訂的《運營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同合法有效,雙方均應自覺履行。本案中,濟泰供熱公司與科銀科技公司爭議的焦點問題是:一、濟泰供熱公司主張罐車租賃費、倉庫租賃費的數額及依據;二、濟泰供熱公司主張逾期利息的數額及依據。關于焦點問題一、濟泰供熱公司主張罐車租賃費、倉庫租賃費的數額及依據。濟泰供熱公司主張因科銀科技公司運力不足,未配備其負責范圍內的催化劑運輸所需的車輛及司機,為避免影響采暖季內全縣居民正常供熱,濟泰供熱公司代科銀科技公司向案外人順德公司租賃罐車及司機用于催化劑及催化劑廢棄物運輸,支付租賃費用合計945000元。另科銀科技公司租用案外人孟振振位于賈莊鎮的場地存放其為濟泰供熱公司運營期間產生的環保催化劑廢棄物,因科銀科技公司撤場后無人溝通,后續催化劑廢棄物仍需在案外人孟振振處存放,由濟泰供熱公司代科銀科技公司向案外人孟振振支付存放環保催化劑廢棄物的租賃費合計27000元。濟泰供熱公司提交:1.濟泰供熱公司與案外人順德公司簽訂的《罐車租賃協議》一份。該協議記載:濟泰供熱公司租用順德公司容積30噸罐車3臺,司機6人;租賃期限為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3月21日,每天每臺車輛(含司機費用)3500元;其中: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2月11日租賃罐車3輛,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3月4日租賃罐車2輛,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3月21日租賃罐車3輛,共計租賃費用為945000元。2.濟泰供熱公司2018年6月25日支付順德公司租賃費945000元的建設銀行付款回單一份及順德公司為濟泰供熱公司開具的金額共計945000元的發票九份。3.濟泰供熱公司與案外人孟振振于2018年3月23日簽訂的《租賃費代付協議》一份。該協議記載:因科銀科技公司租用孟振振場地存放其為濟泰供熱公司運營期間產生的環保催化劑廢棄物,因科銀科技公司撤場后無人溝通,催化劑廢棄物仍需在孟振振處存放,濟泰供熱公司代科銀科技公司支付2018年3-6月份存放環保催化劑廢棄物的租賃費9000元/月共計27000元。孟振振指定濟南邦沃達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邦沃達公司”)收取上述租賃費并為濟泰供熱公司開具租賃費發票。4.濟泰供熱公司支付案外人邦沃達公司租賃費27000元(2018年4月2日9000元、2018年5月28日18000元)的農業銀行付款單兩份、案外人邦沃達公司為濟泰供熱公司開具金額共計27000元的發票三份。5.(2019)魯0126民初1237號民事判決書一份。科銀科技公司主張:1.根據合同約定項目運行中產生的廢料都是由科銀科技公司委托第三方運輸的;2.濟泰供熱公司與順德公司之間的租賃行為是其雙方之間的事情,科銀科技公司對此并不知情,也與科銀科技公司無關,對此不認可;3.《租賃費代付協議》是案外人孟振振與濟泰供熱公司自行簽訂,科銀科技公司不知情,且該代付未通知科銀科技公司,科銀科技公司不認可;4.對(2019)魯0126民初1237號民事判決書,上次糾紛的發生是因濟泰供熱公司未及時支付款項導致科銀科技公司無法購買催化劑,才導致濟泰供熱公司需自行購買,但本案項目運行義務還是由科銀科技公司完成的,該判決與本案無關。科銀科技公司提交:1.案外人孟斌與科銀科技公司簽訂的《叉車租賃合同》,該合同記載:科銀科技公司租賃孟斌大連叉車牌3噸叉車1輛。2.孟振振簽名的《補充協議》一份,該補充協議記載合同號CTR2017-00707商河項目叉車租賃合同由于孟斌是其他公司監事,不能提交發票,故把合同甲方更名為孟振振,發票由孟振振提供。3.案外人孟振振與科銀科技公司簽訂的《商河項目勞務承包協議》,該協議記載:科銀科技公司將物料運輸整體承包(罐車除外)給孟振振,雙方結算價格為:卸車費用480元/車、罐裝車費用1000元/車,裝板車費用950元/車,場地租賃費15000元/月。4.孟振振簽名的《補充協議》一份,該補充協議記載合同號CTR2017-00778的商河項目勞務承包合同新增從攪拌站到倉庫的短途運輸費用,28元/噸(含增值稅普通發票)按排灰承包合同的數量增到此勞務承包合同里。一審法院認為,按照濟泰供熱公司與科銀科技公司簽訂的合同約定的“科銀科技公司負責爐后脫硫、脫硝、除塵設備的運行管理,包括所用藥劑、人員工資、脫硫、脫硝催化劑運輸及廢棄物回收;科銀科技公司負責現場材料、設備、維護工器具、藥劑的運輸和保存工作;廢料倉中的廢料由科銀科技公司及時運離現場”,本案中催化劑及催化劑廢料的運輸均應由科銀科技公司負責,濟泰供熱公司主張自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3月21日因科銀科技公司運力不足,未配備其負責范圍內的催化劑運輸所需的車輛及司機,為避免影響采暖季內全縣居民正常供熱,濟泰供熱公司代科銀科技公司向案外人順德公司租賃罐車及司機用于催化劑及催化劑廢棄物運輸。科銀科技公司雖主張其公司已履行催化劑及催化劑廢料的運輸義務,花費運輸費145000元,一審中第一次庭審提供的系其租賃叉車的相關證據,一審法院認為催化劑的運輸不應使用叉車,故對科銀科技公司提交的該證據一審法院不予認定。對科銀科技公司第二次庭審中提交的其與賈坤謙簽訂的《貨物配送運輸合同》、運輸費發票、打款記錄復印件,一審法院認為,上述發票開票時間為2018年3月1日,且該發票系他人代開,無法證實用于該運輸合同;對于科銀科技公司提交的2019年2月28日的打款記錄,濟泰供熱公司對該證據的真實性不予認可,并主張如科銀科技公司再提交原件亦已超舉證期限,不應被采信。一審法院認為,該證據即使屬實,因庭審中科銀科技公司認可每日一至兩輛罐車運輸,一般每日兩輛罐車運輸,而合同中約定運輸費為2000元/輛/天,14.5萬元的罐車運輸費約為三、四十天的運輸費用,而遠遠不足整個供暖季的運輸費用。而科銀科技公司主張自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3月21日的罐車租賃費符合客觀實際,且提交《罐車租賃協議》、銀行付款回單、付款發票證實其代為租賃罐車運輸催化劑花費945000元,一審法院予以認定。對于濟泰供熱公司主張的代為支付的場地租賃費27000元,一審法院認為,科銀科技公司與孟振振簽訂《商河項目勞務承包協議》對場地租賃費予以約定,但亦未提交其已向孟振振繳納場地租賃費的相關證據,故雖濟泰供熱公司代為履行上述義務未得到科銀科技公司的授權,但基于全縣供熱的緊迫性,濟泰供熱公司代替科銀科技公司履行租賃罐車、繳納廢料場地租賃費的義務符合客觀實際,并提交《租賃費代付協議》、付款憑證、發票、孟振振出具的收到條證實其公司代為支付場地租賃費27000元,其后向科銀科技公司追償墊付的該部分費用符合法律規定,一審法院予以支持。關于焦點問題二、濟泰供熱公司主張逾期利息的數額及依據。濟泰供熱公司主張科銀科技公司以972000元為基數自2017年12月10日(科銀科技公司停止提供罐車時間)起至實際償還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計算利息。科銀科技公司主張罐車租賃協議是濟泰供熱公司和順德公司之間簽訂的,場地租賃費也是濟泰供熱公司自行支付的,其簽訂的代付款協議科銀科技公司并不知情,也未通知科銀科技公司,所以主張濟泰供熱公司的費用與科銀科技公司無關,科銀科技公司不同意支付。一審法院認為,濟泰供熱公司要求科銀科技公司償還墊付款利息,該款利息應自實際支付之日起計算利息,因濟泰供熱公司在2018年6月25日支付順德公司罐車租賃費945000元,在2018年4月2日支付科銀科技公司場地租賃費9000元、2018年5月28日支付科銀科技公司場地租賃費18000元,故一審法院對濟泰供熱公司主張的利息認定為以945000元為基數,自2018年6月25日起至實際給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計算;以9000元為基數,自2018年4月2日起至實際給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計算;以18000元為基數,自2018年5月28日起至實際給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計算。綜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之規定,判決:一、科銀科技公司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濟泰供熱公司墊付罐車租賃費945000元、倉庫租賃費27000元及利息(利息以945000元為基數,自2018年6月25日起至實際給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計算;以9000元為基數,自2018年4月2日起至實際給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計算;以18000元為基數,自2018年5月28日起至實際給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計算;二、駁回濟泰供熱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如果未按判決指定的期限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13520元,減半收取6760元,由科銀科技公司負擔。 二審期間,科銀科技公司提交補發入賬證明書一份,用以證明科銀科技公司支付了孟振振197124.30元的費用,該費用系叉車費、勞務費、場地租賃費,包括本案涉及的27000元的租賃費。經質證,濟泰供熱公司對于該證據的真實性沒有異議,但對其證明目的有異議,認為科銀科技公司支付給孟振振的197124.30元費用是叉車費、勞務費以及2017年11月中旬到12月中旬的場地租賃費,而濟泰供熱公司主張的是墊付的采暖季結束后即2018年3月至6月的租賃費用。 經審查,本院對上述證據的真實性予以采信。 本院對一審查明的事實予以確認
判決結果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13520元,由上訴人中惠科銀河北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負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合議庭
審判長李耀勇 審判員王京波 審判員崔寶寧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李瑞 書記員賴錦川
判決日期
2021-10-12

版權所有 江蘇叁點壹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POWERED BY SanDianYiSi <!–TECH–>

反饋

客服

APP

查項目

查企業

訂閱

頂部

主站蜘蛛池模板: 免费看欧美一级特黄a毛片 免费看片aⅴ免费大片 | 久艹在线观看视频 | 亚洲成a人片在线观 | 国产成人麻豆tv在线观看 | 久久国产成人 | 男女扒开双腿猛进入爽爽视频 | 亚洲欧美偷拍自拍 | 97视频免费观看 | 精品国产免费一区二区三区 | 99视频在线永久免费观看 | a级黄色毛片免费播放视频 a级精品九九九大片免费看 | 亚洲成a人片在线观看中文 亚洲成a人片在线观看中文!!! | 97香蕉久久夜色精品国产 | 一区二区三区欧美 | 最新国产三级 | 亚洲精品99久久一区二区三区 | 奇米色88欧美一区二区 | 欧美一级视频在线高清观看 | 成人免费看片 | 久久精品国产亚洲片 | 成人午夜毛片 | 15—17女人毛片 | 免费看成人毛片 | 日韩美女毛片 | 9999久久 | www亚洲精品| 色日韩在线 | 国产一区二区影院 | 日韩视频在线观看一区二区 | 日韩免费高清一级毛片在线 | 91日韩精品天海翼在线观看 | 91情国产l精品国产亚洲区 | 国产网站免费视频 | 男人女人做黄刺激性视频免费 | 99久久免费视频在线观看 | 久久视频这里只精品3国产 久久视频这里只有精品 | 日本视频在线观看不卡高清免费 | 高清欧美不卡一区二区三区 | 一级做a爰片久久毛片潮喷 一级做a爰片久久毛片美女 | 国产成人深夜福利在线观看 | 手机在线毛片免费播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