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張瑞貴與被執行人江西省路橋工程集團有限公司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中,查得被執行人在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賬戶內有存款可供執行,于2021年6月29日依法凍結了被執行人該賬戶內的存款79575.00元。因被執行人至今未履行給付義務,現本院決定依法劃撥被執行人在該銀行賬戶內的存款795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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