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朱某某與被告XX財、上海王現實業有限公司(以下至判決主文前簡稱“王現公司”)、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甘肅分公司(以下至判決主文前簡稱“平安保險甘肅分公司”)、上海臨港新城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至判決主文前簡稱“臨港新城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10月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于2018年10月31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朱某某法定代理人張瑜及委托訴訟代理人何榮榮、被告XX財、被告王現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朱新華、被告平安保險甘肅分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汪琴及被告臨港新城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劉志娟和孫建中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