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審理申請人沈陽宏盛達鋼構彩板有限公司訴被申請人吉林省開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一案過程中,申請人向本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要求對被申請人吉林省開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名下銀行存款318233元(賬號:22050136030000000005,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長春朝陽支行)進行凍結,并提供保險公司保函進行擔保
沈陽宏盛達鋼構彩板有限公司與吉林省開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遼0114民初19259號
判決日期:2019-09-30
法院:遼寧省沈陽市于洪區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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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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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對被申請人吉林省開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名下銀行存款318233元(賬號:22050136030000000005,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長春朝陽支行)進行凍結,期限為一年。
案件申請費2111.16元,由申請人預交。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本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長金京玉
人民陪審員郝佳欣
人民陪審員唐琳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十日
書記員國然
判決日期
2019-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