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20年3月6日受理了原告閆某與被告商綠城房地產建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河南景致市政園林工程公司、商丘國之泓綠城瓏園景觀綠化項目部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
閆某與綠城房地產建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河南景致市政園林工程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豫1403民初932號
判決日期:2020-06-30
法院:河南省商丘市睢陽區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經審查,依據原告閆某提供的地址無法送達被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裁定如下
判決結果
駁回原告閆某的起訴。
本案原告交納受理費2830元退還給原告閆某。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雙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供副本,上訴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
合議庭
審判員張林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
書記員楊現有
判決日期
2020-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