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淄博新博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向本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對被申請人上海瓏筑景觀綠化工程有限公司、趙志才名下價值61000.00元的財產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上海瓏筑景觀綠化工程有限公司以浙商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保單保函作為擔保
淄博新博混凝土有限公司、上海瓏筑景觀綠化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魯0306財保1182號
判決日期:2021-02-02
法院:山東省淄博市周村區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上海瓏筑景觀綠化工程有限公司、趙志才在各銀行賬戶內的存款61000.00元,如無存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或扣押其相應價值的財產。
案件申請費630.00元,由申請人淄博新博混凝土有限公司負擔。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合議庭
審判員于海軍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
法官助理楊叢叢
書記員韓玲玲
判決日期
2021-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