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人楊洪俊、葫蘆島市東日網絡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東日網絡公司)與被上訴人馮鑫、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沈陽市分公司(簡稱聯通公司)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康平縣人民法院于2016年2月25日作出(2015)康民初字第2247號民事判決。楊洪俊、東日網絡公司不服該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宋麗娜擔任審判長并主審,與審判員鄒明宇、代理審判員劉小丹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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