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人北京城建一建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城建一公司)因與被上訴人陳鑫軍、葫蘆島渤船工貿建筑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渤船工貿建筑公司)債權人代位權糾紛一案,不服葫蘆島市龍港區人民法院(2018)遼1403民初623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18年8月9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上訴人北京城建一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楊洪霞、周丹,被上訴人陳鑫軍的委托訴訟代理人葛耀幫、渤船工貿建筑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陳亮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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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一建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城建一公司)因與被上訴人陳鑫軍、葫蘆島渤船工貿建筑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渤船工貿建筑公司)債權人代位權糾紛一案二審民事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