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恒源電力安裝工程有限公司與國電遠鵬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天津市恒源電力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國電遠鵬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銀行賬戶存款742785.11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財產。申請人天津市恒源電力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以中華聯(lián)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保單保函》為擔保
天津市恒源電力安裝工程有限公司與國電遠鵬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京0112民初11943號
判決日期:2020-12-15
法院:北京市通州區(qū)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國電遠鵬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742785.11元或查封、扣押其他同等價值的財產。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zhí)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zhí)行
合議庭
審判員張若琳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一日
法官助理陳靖
書記員蔣洪超
判決日期
20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