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審理申請人楊仕海與被申請人羅細丁、長沙九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中,申請人楊仕海向本院提出財產保全的申請,要求凍結被申請人羅細丁、長沙九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61萬元或查封、扣押其價值相當的其他財產,申請人楊仕海自愿以其名下的位于湖南省長沙市長沙縣星沙鎮中南汽車世界G38棟133號權證號為長房權證星沙字第××號的房產一處提供擔保
楊仕海、羅細丁等合同糾紛民事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湘0181民初8640號
判決日期:2021-10-09
法院:瀏陽市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凍結羅細丁、長沙九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銀行存款61萬元或查封、扣押其價值相當的其他財產,查封、扣押、凍結期間,未經本院許可,禁止以任何方式處分該財產。
二、查封登記在申請人楊仕海名下的位于湖南省長沙市長沙縣星沙鎮中南汽車世界G38棟133號權證號為長房權證星沙字第××號的房產一處。
上述財產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間,禁止以任何方式處分該財產。
如不服本裁定,可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潘玲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書記員曾文珊
判決日期
2021-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