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執行人羅孝清與被執行人長沙九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工傷待遇勞動爭議糾紛執行一案,本院依據已生效的長沙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長勞人仲案字(2021)第428號裁決書立案執行,但被執行人長沙九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至今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羅孝清申請長沙九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工傷保險待遇糾紛一案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1)湘0112執2410號
判決日期:2021-08-06
法院: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被執行人長沙九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履行長沙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長勞人仲案字(2021)第428號裁決書確定的義務;
二、凍結、劃撥被執行人長沙九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銀行存款193010元;或扣留、提取其數額相當的其他收入;或查封、扣押其價值相當的財產。
本裁定立即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易超群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代理書記員曾慧祎
判決日期
2021-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