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人錦州問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沈陽松陵鋁合金結構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遼寧省義縣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8日作出(2015)義民城初字第01608號民事判決,雙方當事人均提起上訴,本院于2018年12月26日作出(2018)遼07民終927號民事裁定,以原判認定事實不清為由發回重審。義縣人民法院重審后,于2020年12月28日作出(2019)遼0727民初309號民事判決,錦州問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仍不服,再次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21年5月20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