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哈密宏瑞建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與被執行人新疆中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新疆中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分別于2020年03月29日、2020年07月21日、2020年09月11日對被執行人新疆中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新疆中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進行網絡執行查控。經查詢,被執行人在銀行、工商、房產、證券、互聯網銀行等部門均無可供執行的財產。本案在本次執行過程中,經過多次財產調查并對被執行人住所地基層組織詢問,均未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申請執行人亦不能提供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及線索,表示同意終結本次執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