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廣西錦新混凝土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廣西四方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關于買賣合同糾紛財產保全一案,申請保全標的為人民幣363999.63元,根據申請人提出的財產保全申請及本院作出的(2021)桂0903民初1515號民事裁定書,對被申請人廣西四方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財產采取了相應保全措施,現將該案保全結果告知如下:
已凍結被申請人廣西四方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銀行賬戶余額人民幣363999.63元,凍結期限至2022年9月24日止。
對尚在保全期限內的上述被申請人的財產,申請人需要繼續保全的,應當在保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繼續保全的書面申請;保全期限屆滿七日前不申請或逾期申請的,由申請人自行承擔不能繼續保全的法律后果。
特此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