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申請人西安市長安建筑開發集團公司與被申請人陜西路通陽光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29日作出(2019)陜0113民初6728號財產保全的民事裁定書,裁定凍結被申請人陜西路通陽光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名下的銀行存款14333549.6元的銀行存款。現雙方已達成一致調解意見,解除保全申請人西安市長安建筑開發集團公司向本院提出申請,請求法院解除對被申請人陜西路通陽光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名下銀行存款的財產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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