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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望岳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無因管理、不當得利糾紛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湘01破4-2號
判決日期:2020-01-03
法院: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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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情況
2019年10月16日,申請人以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決議通過和解協議為由,請求本院裁定認可該協議。
本院審理查明:2019年10月16日,本院主持召開湖南望岳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望岳公司)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經債權人會議核查確認的債權人共54位,確認的債權金額為107077644.68元。在會議上,債權人對望岳公司提交的《和解協議草案》進行表決,表決同意的債權人人數為47人,其所代表的債權額占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的80.10%,上述和解協議草案獲得通過
判決結果
一、認可湖南望岳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和解協議;
二、終止湖南望岳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和解程序。
案件受理費83400元,由湖南望岳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負擔。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合議庭
審判長陳光輝
審判員曹彥
審判員劉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書記員楊念
判決日期
2020-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