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人張剛、黑龍江萬騏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黑龍江江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不服黑龍江省綏化農墾法院(2015)綏民初字第180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16年8月8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同年11月25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張剛的委托訴訟代理人韓鐵燕、張龍,上訴人黑龍江萬騏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劉子榮,被上訴人黑龍江江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張彥彬到庭參加訴訟。審理期間,雙方當事人申請庭外和解期限二個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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