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列當事人為合同糾紛執行一案
大連統順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陶永和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遼0283執2054號之三
判決日期:2020-12-29
法院:莊河市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本院依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書依法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現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判決結果
查封被執行人陶永和所有的位于莊河市新華街道小寺委西山湖畔小區17號樓1單元5層01號(房權證號:20××23,面積113平方米)的住宅一處,查封期限為三年
需續行查封請于查封期限屆滿前七日前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
本裁定立即執行
合議庭
執行員:林曉龍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
書記員:張靖翊
判決日期
202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