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列當事人為合同糾紛執行一案
大連統順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陶永和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遼0283執2054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0-12-27
法院:莊河市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本院依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書依法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現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判決結果
凍結被執行人陶永和(身份證號:2102221962××××××××)所有的公積金存款110萬元,凍結期限為一年。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執行
需要續行凍結的應當在凍結期限屆滿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續行凍結的書面申請,履行義務后可以申請解除凍結
合議庭
執行員:林曉龍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書記員:張靖翊
判決日期
2020-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