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汝福與被告營口市鲅魚圈區(qū)市政公司勞動爭議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2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jìn)行了審理。原告李汝福及其委托訴訟代理人胡永源、被告營口市鲅魚圈區(qū)市政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張德維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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