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執行申請人衡陽市蒸湘區淑玉建材經營部與被申請人中鐵五局集團有限公司財產保全一案中,依照(2021)湘0405民初1331號民事裁定書,于2021年09月7日依法凍結了被申請人中鐵五局集團有限公司在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市開福支行的銀行存款人民幣1500000元(凍結期限為壹年,從2021年09月7日起至2022年09月6日終止)。需要續行凍結、查封以上財產,申請人應在凍結、查封期限屆滿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續行凍結、查封的書面申請,逾期申請或未提出書面申請,自行承擔不能續行凍結、查封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