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陳永遼于2020年6月23日向本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查封、扣押、凍結被申請人貴州豐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羅杰價值1281830.00元的財產,申請人以訴訟保險單作為擔保
陳永遼、貴州豐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黔0303執保472號
判決日期:2021-03-21
法院:貴州省遵義市匯川區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查封、扣押、凍結被申請人貴州豐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羅杰價值1281830.00元的財產。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合議庭
審判員李芳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袁俊斕
書記員饒佳
判決日期
2021-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