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藍狐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與云南廣電網絡集團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云南廣電網絡集團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8日作出(2020)云0402民初2694號民事裁定,凍結被申請人云南廣電網絡集團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在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紅塔支行開立的賬號為24×××11的銀行賬戶內存款267018.74元。昆明藍狐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向本院申請解除對上述款項的保全措施
昆明藍狐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云南廣電網絡集團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云0402民初2694號之二
判決日期:2020-12-08
法院:云南省玉溪市紅塔區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解除對被申請人云南廣電網絡集團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在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紅塔支行開立的賬號為24×××11的銀行賬戶內存款267018.74元的凍結。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張劍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書記員羅華
判決日期
2020-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