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人靳慶祿、重慶今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余立峰、遵義傳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建設(shè)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不服貴州省遵義市播州區(qū)人民法院(2018)黔0321民初129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20年5月1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jìn)行了審理
靳慶祿、重慶今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設(shè)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黔03民終3286號
判決日期:2020-10-07
法院:貴州省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jié)果
一、撤銷貴州省遵義市播州區(qū)人民法院(2018)黔0321民初129號民事判決;
二、本案發(fā)回貴州省遵義市播州區(qū)人民法院重審。
上訴人靳慶祿繳納二審案件受理費36064元,由本院退還上訴人靳慶祿;上訴人重慶今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繳納二審案件受理費36064元,由本院退還上訴人重慶今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議庭
審判長馬天彬
審判員胡曉波
審判員陳娜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陸慈毅
書記員劉守迪
判決日期
2020-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