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審理申請人訴被申請人非訴財產保全糾紛一案中,申請人于2020年9月9日向本院提出財產保全的申請且已提供擔保
河北凱安匯線纜有限公司、承德市恒信電氣工程有限公司申請保全案件其他裁定書
案號:(2020)冀0802財保109號
判決日期:2020-09-17
法院:承德市雙橋區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依法查封、凍結被申請人承德市恒信電氣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銀行存款或其他等額財產予以保全,保全金額人民幣603376.80元。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王淑雙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書記員劉土菥
判決日期
2020-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