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信宜市盈泰砂漿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湖南松雅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作出(2020)粵0983民初2315號民事裁定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本院依法采取以下保全措施:
1.凍結湖南松雅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星沙支行4300156606105250XXXX_1賬戶內的存款人民幣390000元,凍結期限自2020年07月30日至2021年07月30日。
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后,有申請人應當申請解除保全的情形的,申請人應當及時申請解除保全。申請人申請續行財產保全的,應當在保全期限屆滿七日前書面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本案生效判決書或調解書時,應當提交本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