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議申請人環江毛南族自治縣建筑實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因不服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桂12執異7號執行裁定,向本院申請復議,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環江毛南族自治縣建筑實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廣西河池市西部房地產有限公司執行審查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9)桂執復96號
判決日期:2019-12-25
法院: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情況
本院在審查過程中,復議申請人環江毛南族自治縣建筑實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向本院遞交《撤回復議申請》,以“根據案件具體情況”為由向本院提出撤回復議申請
判決結果
準許復議申請人環江毛南族自治縣建筑實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撤回復議申請。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長楊家杰
審判員易鳳英
審判員阮傳華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韓蓓
書記員梁蕓瑕
判決日期
2019-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