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審申請人河南銀象自動化工程技術(sh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象公司)與被申請人禹寶財、鄭玉軍、一審被告河南銀象自動化工程技術(shù)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簡稱銀象安徽分公司)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本院(2018)豫01民終10012號民事判決,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該院于2018年12月24日作出(2018)豫01民申9813號民事裁定,指令本院再審本案。本院依法另行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再審申請人銀象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張培培,被申請人禹寶財?shù)奈性V訟代理人張紫君、柴金棟,一審被告銀象安徽分公司委托訴訟代理人鄭玉軍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ji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