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人中鐵武漢電氣化局集團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電氣化局一公司)因與被上訴人武漢魯園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魯園建設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哈爾濱鐵路運輸法院(2019)黑7101民初32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
中鐵武漢電氣化局集團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與武漢魯園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黑71民終2號
判決日期:2021-04-07
法院:哈爾濱鐵路運輸中級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jié)果
一、撤銷哈爾濱鐵路運輸法院(2019)黑7101民初32號民事判決;
二、本案發(fā)回哈爾濱鐵路運輸法院重審。
上訴人中鐵武漢電氣化局集團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預交的二審案件受理費17388.62元予以退回
合議庭
審判長董欣舟
審判員劉天沐
審判員聶春艷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
法官助理崔芳瑤
書記員李鶴群
判決日期
2021-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