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上海玻機智能幕墻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對被申請人舜元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名下價值人民幣1708349.14元的財產予以保全。申請人上海玻機智能幕墻股份有限公司以上海創業接力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提供擔保。2021年7月22日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將保全申請書等提交本院。2021年8月6日申請人上海玻機智能幕墻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了保全費
上海玻機智能幕墻股份有限公司與舜元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仲裁程序中的財產保全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滬0105財保18號
判決日期:2021-09-04
法院: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查封、凍結被申請人舜元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名下價值人民幣1708349.14元的財產,期限為:銀行存款一年、動產兩年、不動產、其他財產權三年。
案件申請費人民幣5000元,由申請人上海玻機智能幕墻股份有限公司負擔。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黃艷蓉
書記員石曉峰
判決日期
2021-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