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河南宇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訴被告濟源產城融合示范區虎嶺高新片區管理辦公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5日立案后,依法進行了審理
河南宇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與濟源產城融合示范區虎嶺高新片區管理辦公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豫9001民初3380號
判決日期:2021-08-12
法院:河南省濟源市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本案審理中,原告河南宇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出鑒定申請,對原告施工完成的濟源市驛城社區安置房2#地下汽車庫一期工程進行工程造價司法鑒定,以確定被告仍需支付的工程款
判決結果
駁回原告河南宇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訴。
案件受理費27603.5元,在本裁定生效后予以退還。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一式六份,上訴于河南省濟源中級人民法院
合議庭
審判員晉洋洋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書記員聶文君
判決日期
2021-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