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福建桐宸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桐宸公司)與被告福建省平潭縣中港食品有限公司(下稱中港公司)、福建鑫榮漁業有限公司(下稱鑫榮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2日立案后,依法適用普通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桐宸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郭妙靈到庭參加訴訟,被告中港公司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被告鑫榮公司經公告送達傳票未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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