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人荊門宏圖特種飛行器制造有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安慶市昌慶吊裝設備租賃有限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安徽省安慶市大觀區人民法院(2021)皖0803民初1209號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訴
荊門宏圖特種飛行器制造有限公司、安慶市昌慶吊裝設備租賃有限公司租賃合同糾紛民事管轄上訴管轄裁定書
案號:(2021)皖08民轄終103號
判決日期:2021-10-12
法院:安徽省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荊門宏圖特種飛行器制造有限公司上訴請求:撤銷原審裁定,將本案移送至荊門市掇刀區人民法院審理。事實和理由:本案爭議標的并不能界定為給付貨幣,而是租賃合同糾紛,因為合同租賃事實存在不真實、內容虛構的情況。根本不存在給付貨幣一說,故安慶市大觀區人民法院一審管轄裁定是錯誤的,應依據《中華人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爭議為其他標的的,履行義務的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故應在上訴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即荊門市掇刀區人民法院管轄,懇請二審法院依法駁回一審法院的管轄裁定移送到荊門市掇刀區人民法院管轄
判決結果
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合議庭
審判長葉武
審判員金京
審判員陳世擁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
法官助理林海云
書記員吳佳佳
判決日期
2021-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