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確山縣盤龍公路養護工程有限公司申請執行駐馬店市宇通路橋工程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我院作出的(2018)豫1725民初3511號裁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申請執行人確山縣盤龍公路養護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向本院提出執行申請,本院于2019年6月18日立案執行
確山縣盤龍公路養護工程有限公司、駐馬店市宇通路橋工程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9)豫1725執895號
判決日期:2019-08-19
法院:確山縣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情況
在執行過程中,本院采取了以下執行措施:
一、本院于2019年6月20日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并于2019年6月18日提起網絡查詢,經網絡查控發現駐馬店市宇通路橋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存款684076.5元,本案予以凍結;
二、2019年8月19日。確山縣人民法院執行員對確山縣盤龍公路養護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臧立做了終結詢問筆錄,告知臧立我院凍結被執行人名下財產的情況,臧立不要求法院進行劃撥,確山縣盤龍公路養護工程有限公司與駐馬店市宇通路橋工程有限公司達成和解協議。
截止2019年8月19日本案申請執行人已實際受償0元。
當事人雙方經自愿協商于2019年8月19日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協議約定:被執行人駐馬店市宇通路橋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5日前給付確山縣盤龍公路養護工程有限公司20萬元。剩余款項1420076元被執行人駐馬店市宇通路橋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前全部給付申請執行人確山縣盤龍公路養護工程有限公司?,F申請執行人以當事人雙方已達成和解協議無需法院強制執行為由向本院申請撤回執行申請
判決結果
一、終結對本院作出的(2018)豫1725民初3511號民事判決書的執行。
二、解除對駐馬店市宇通路橋工程有限公司銀行賬戶的凍結。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長李磊
審判員方光璞
審判員張俊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書記員蔣艷
判決日期
2019-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