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攸縣民利建材貿易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太平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益陽市蘇商建設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攸縣民利建材貿易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申請凍結(線上網絡凍結或線下凍結)被申請人太平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益陽市蘇商建設有限公司銀行賬戶金額1700000元。擔保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為申請人攸縣民利建材貿易有限公司提供保險擔保,如申請人攸縣民利建材貿易有限公司申請錯誤致使被申請人太平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益陽市蘇商建設有限公司遭受損失,擔保人自愿在金額1700000元內向被申請人益陽市蘇商建設有限公司承擔連帶擔保賠償責任
攸縣民利建材貿易有限公司、太平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等買賣合同糾紛非訴財產保全審查非訴保全審查裁定書
案號:(2021)湘0991財保14號
判決日期:2021-09-26
法院:大通湖管理區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太平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益陽市蘇商建設有限公司名下財付通、支付寶及銀行存款1700000元,期限一年(自2021年8月24日至2022年8月23日止);
案件受理費5000元,由申請人攸縣民利建材貿易有限公司負擔。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合議庭
審判員王奇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書記員杜慧
判決日期
2021-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