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人中鐵四局集團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黃權威合同糾紛一案,不服翁源縣人民法院(2020)粵0229民初455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
中鐵四局集團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黃權威合同糾紛民事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粵02民終88號
判決日期:2021-10-10
法院:廣東省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本院審理過程中,上訴人中鐵四局集團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以“由于申請人(中鐵四局集團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與黃權威達成了庭外和解,請求撤回上訴”為由向本院提交《撤訴申請書》
判決結果
準許上訴人中鐵四局集團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撤回上訴。一審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二審案件受理費250元,減半收取125元,由中鐵四局集團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負擔。中鐵四局集團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預交的二審案件受理費250元,由本院予以退還125元。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合議庭
審判長韓文鋒
審判員賴凱文
審判員彭志光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日
書記員羅稀蕾
判決日期
2021-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