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高玉春訴被告山西厚德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被告山西遠方路橋公司、被告朔州路橋建設公司、被告山西王家嶺煤業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作出(2019)晉0931民初351號民事判決,山西厚德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被告山西遠方路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不服判決,上訴于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中院以(2019)晉09民終1996號民事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我院依法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在審理過程中,原告高玉春申請撤回起訴
版權所有 江蘇叁點壹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POWERED BY SanDianYiSi <!–TE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