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人丁主蓉等30人與被上訴人四川川交路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川交路橋)、中鐵八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鐵八局)侵權責任糾紛一案,不服四川省汶川縣人民法院(2016)川3221民初00038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2017年3月10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17年4月21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一審原告丁金華、唐林分別于2016年5月21日、2016年7月13日死亡,丁金華繼承人丁主君、唐林繼承人周國瓊申請參加訴訟,本院予以準許。上訴人丁主蓉等30人推舉的訴訟代表人丁主蓉、周述先、丁主君、郭瓊,被上訴人川交路橋的委托訴訟代理人毛平,被上訴人中鐵八局的委托訴訟代理人王艷麗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