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執行申請人哈爾濱長城新奧智能網絡工程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大慶昆侖唐人商業投資有限公司訴前財產保全一案中,依據(2021)黑0604財保14號民事裁定書執行財產保全。執行過程如下:1.2021年4月2日,查封被申請人大慶昆侖唐人商業投資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黑龍江省大慶市讓胡路區大慶昆侖唐人中心10號高層公寓樓商鋪59號房屋、3號高層公寓樓商鋪11號、12號房屋、13號高層公寓樓商鋪4號房屋的產權手續,查封期限三年;2.2021年4月15日,查封申請人哈爾濱長城新奧智能網絡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香坊區幸福路133號房屋產權手續(產權證號:哈房權證香字第1001050679號),查封期限三年。現本案財產保全事項已執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