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江西昊天建材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齊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申請人江西昊天建材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齊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銀行存款4014437.97元或查封、扣押其相應價值的財產。擔保人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張家港支公司以其信用提供擔保
齊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江西昊天建材有限公司財產保全執(zhí)行裁定書
案號:(2021)蘇0582民初908號
判決日期:2021-03-05
法院:江蘇省張家港市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齊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銀行存款4014437.97元或查封、扣押其相應價值的財產。
(凍結銀行存款期限不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期限不超過二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超過三年,申請人可申請延長期限,續(xù)行期限不超過前述規(guī)定的期限)
本裁定書送達后立即執(zhí)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zhí)行
合議庭
審判員許躍
二〇二一年二月四日
書記員許秋蓉
判決日期
2021-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