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張海南與被申請人通城城發水電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7日作出(2019)鄂0202民初2425號民事裁定書,查封了登記在申請人張海南名下的不動產證號為鄂(2019)黃石市不動產權第0015975號,建筑面積137.93平方米房屋,查封期限為一年。凍結了被申請人通城城發水電有限公司在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城支行開戶的賬號42×××50內的銀行存款20萬元,凍結期限為一年。現申請人以雙方已案外達成了和解協議為由,申請解除財產保全措施
送(2020)鄂0202執保292號、(2019)鄂0202民初2425號之一張海南與通城城發水電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鄂0202民初2425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0-10-02
法院:湖北省黃石市黃石港區人民法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案件基本情況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解除對登記在申請人張海南名下的不動產證號為鄂(2019)黃石市不動產權第0015975號,建筑面積137.93平方米房屋的查封。
二、解除對被申請人通城城發水電有限公司在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城支行開戶的賬號42×××50內的銀行存款20萬元的凍結。
本裁定立即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邵光東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書記員劉盼
判決日期
202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