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云2901執(zhí)1437號
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 | 王智 | ||
立案時間 | 2019-07-18 | ||
發(fā)布時間 | 2019-07-23 | ||
執(zhí)行依據文號 | (2019)云2901執(zhí)1437號 | ||
做出執(zhí)行依據單位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
執(zhí)行法院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
被執(zhí)行人的履行情況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被執(zhí)行人行為具體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 ||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 一、被告賓川興翼機械化施工有限責任公司于2019年6月30日前償還原告大理鑫源投資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0萬元,并支付上述借款從2017年5月13日起至款項還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5%計算的利息;若被告未按上述約定期限償還借款本息,則借款利息按月利率2%計算。 二、案件受理費22,800元,減半收取11,400元,由被告賓川興翼機械化施工有限責任公司承擔(原告立案時已經繳納,在執(zhí)行時由被告一并返還給原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