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皖07執66號
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 | 吳海龍 | ||
立案時間 | 2019-05-05 | ||
發布時間 | 2019-10-22 | ||
執行依據文號 | (2019)皖07執66號 | ||
做出執行依據單位 | 銅陵市中級人民法院 | ||
執行法院 | 銅陵市中級人民法院 | ||
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 | 違反財產報告制度 | ||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 一、被告泰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泰富重裝集團有限公司、泰富建設工程(蚌埠)有限公司確認:截至2018年12月6日,共同欠付原告銅陵市市政建設有限公司保證金本金45328300元、利息3384513元,合計人民幣48712813元。 二、被告泰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泰富重裝集團有限公司、泰富建設工程(蚌埠)有限公司按照先息后本原則共同于2018年12月12日前支付10328300元;2019年2月4日前支付2000000元;余款36384513元于2019年5月31日前付清。2018年12月7日至款項結清期間的利息,以未付本金為基數,按照月利率2%計算,于2019年5月31日前一并結清。 三、對上述第二項第一期付款10328300元,由安徽省銅陵市中級人民法院在2018年12月12日前出具裁定直接在被告泰富建設工程(蚌埠)有限公司(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蚌埠市分行:20334039900100000713691)賬戶中扣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