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豫0222執1362號
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 | 佘玉林 | ||
立案時間 | 2019-06-24 | ||
發布時間 | 2019-06-26 | ||
執行依據文號 | (2019)豫0222執1362號 | ||
做出執行依據單位 | 通許縣人民法院 | ||
執行法院 | 通許縣人民法院 | ||
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 ||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 一、被告開封豫林建筑安裝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返還原告開封市興通置業有限公司不當得利款1596939.51元及利息(以1596939.51元為本金,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為標準,從2019年1月4日計算至實際還款之日止); 二、駁回原告開封市興通置業有限公司對被告佘玉林的起訴; 三、駁回原告開封市興通置業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案件受理費19537.82元,減半收取9768.91元,由原告開封市興通置業有限公司負擔242.18元,被告開封豫林建筑安裝有限公司負擔9526.73元;保全費5000元,由被告開封豫林建筑安裝有限公司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