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贛0191執775號
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 | 陳秋芳 | ||
立案時間 | 2019-07-16 | ||
發布時間 | 2019-11-14 | ||
執行依據文號 | (2019)贛0191執775號 | ||
做出執行依據單位 | 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 | ||
執行法院 | 南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 | ||
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 ||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 判決如下: 一、撤銷江西省南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2017)贛0191民初1406號民事判決; 二、江西省萬通建設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李棟平返還保證金50萬元; 三、江西省萬通建設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李棟平支付利息(以50萬元為基數,以年利率6%,計算自2015年9月26日至付清欠款之日的利息)。 如果未按該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一審案件受理費9400元,訴訟保全費3320元,二審案件受理費9400元,共計22120元,由萬通公司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