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錫執字第00259號
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 | 許仲林 | ||
立案時間 | 2015-06-15 | ||
發布時間 | 2018-01-15 | ||
執行依據文號 | (2015)錫執字第00259號 | ||
做出執行依據單位 | 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 | ||
執行法院 | 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 | ||
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 | 全部未履行 | ||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 ||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 (1)向申請執行人歸還借款本金10000萬元及利息、賠償律師費損失835966.96元。 (2)對上述第一項債務中的本金8450.06萬元及相應利息、第二項債務中的706397元及訴訟費用中的458973元,申請執行人有權以房屋他項權證號為錫房他證字第WX1000308013、WX1000308031、WX1000308033、WX100030 8035、WX1000308036、WX1000308047、WX1000308049、WX1000308052、WX1000308051、WX1000308014、WX100030 8015、WX1000308017、WX1000308019、WX1000308018、WX1000308020、WX1000308022、WX1000308024、WX100030 8027、WX1000308029、WX1000308032號的房產和土地他項權證號為錫南他項(2012)第000446號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折價,或拍賣、變賣上述房產和土地使用權按抵押登記順序在抵押登記載明的債權數額或抵押金額范圍內優先受償。 (3)對上述第一項債務中的本金259.45萬元及相應利息、第二項債務中的21689元及本案訴訟費用中的14092元,申請執行人有權以房屋他項權證號為錫房他證字第WX1000307750號的房產折價,或拍賣、變賣上述房產在抵押登記載明的債權數額范圍內優先受償。 (4)向申請執行人支付遲延履行期間加倍債務利息。 (5)負擔訴訟費用543160元、申請執行費168779元。 |